各二級單位、學生組織:
為了弘揚民族文化,彰顯學校學科特色,豐富校園文化生活,學校購置曾侯乙編鐘一套,現存放于北區音樂廳,2015年經安裝調試已啟動使用,為了規范管理流程、合理使用編鐘,報經校領導同意,特制定發布學校編鐘管理使用通知,請各二級單位、學生組織認真遵守,做好編鐘管理使用工作,特此通知。
校團委
2015年6月30日
中國地質大學(武漢)編鐘使用管理規定
為充分發揮編鐘文化育人作用,合理使用學校資源,規范我校編鐘管理流程,特制定本規定:
一、編鐘的管理及使用
第一條編鐘管理辦公室設在校團委,負責編鐘的日常管理、使用、保養及維護工作,辦公室下設專家管理工作小組,負責編鐘使用的論證、審核工作。
第二條我校購置曾侯乙仿制編鐘存放于中國地質大學(武漢)北區音樂廳進行獨立管理。可用于日常教學、編鐘樂團排練、中外文化交流等相關活動。
第三條凡我校在讀本科生、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由校團委大學生藝術教育基地開設的“編鐘演奏”課程培訓(48學時),凡取得編鐘課程認證的同學均可申請參與相關活動使用編鐘。
二、編鐘的安置及保養
第一條 編鐘安置在中國地質大學(武漢)北區音樂廳內,校團委對編鐘進行獨立管理。
第二條 編鐘存放環境要求如下。
(一)編鐘存放室要求干凈、整潔。編鐘要定期進行除塵,防止精密度下降導致音準偏差。
(二)編鐘存放室內保持適當干燥,工作人員需定期排查防止設備氧化。
第三條 編鐘使用完后做好清潔工作,做好手錘抓柄部分的處理工作,防止汗液殘留導致設備破損。
第四條 音樂廳物業工作人員應配合校團委大學生藝術教育基地工作人員,按照編鐘存放環境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。
第五條 編鐘的清潔與保養工作由校團委大學生藝術教育基地工作人員負責。
第六條 基地工作人員應定期對編鐘進行檢查,如有破損、氧化等情況應及時上報專家管理工作小組進行恰當處理,破損嚴重時應上報學校相關負責人,征求其處理意見后方可進行處理,嚴禁擅自處理。
三、編鐘使用申請流程
第七條 申請流程。學校各二級單位、學生組織使用編鐘,需向校團委提交使用審核申請表,經專家管理工作小組論證、審核同意后簽署《編鐘使用協議》即可使用。
第八條 編鐘使用過程應遵循以下原則。
(一)申請使用的單位或組織中如果有專業的編鐘操作人員,則可以進行編鐘操作;如果沒有專業人員,該單位或組織則只能進行編鐘參觀,不得進行編鐘操作。
(二)在使用過程中,任何單位或組織不得擅自移動或改變編鐘排列順序,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編鐘損壞,責任由使用方承擔。
(三)在使用過程中,遵循大學生藝術教育基地現場工作人員安排。
第九條 使用結束后,使用單位或組織需進行編鐘的常規清潔和維護工作,經大學生藝術教育基地工作人員檢查并確認無誤后,完成編鐘移交手續,結束該次使用。
附 則
本規定自2015年6月20日起施行。
本規定由編鐘專家管理工作小組負責解釋。